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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 | 投资6000亿元!中央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

发布日期:2020-05-27 浏览次数:7048

5月22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报告中提到:

1、2020年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年底;预计全年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2、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000亿元,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建设,主要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



两会声音



1、全国人大代表 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 李书福:

将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至销售环节



建议将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由目前的生产环节后移至销售环节,并建议中央与地方“五五共享”。减少生产企业流动资金的大量占用,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将资金投入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从而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消费税后移,将部分税收留在地方,可以有更多资金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激活消费活力。


2、全国人大代表、小康汽车董事长 张兴海:

建议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延至2025年



疫情让原本下行的世界经济雪上加霜,经济大环境和世界贸易的复苏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国内消费力的能量释放,需要一系列刺激政策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建议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和购置补贴政策,继续延长至2025年,充分激发内需潜能,增强企业信心,让企业吃下定心丸。


3、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总裁 王凤英:

制定以降低能耗为导向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新能源汽车发展应该以降低能耗、资源节约为导向,建议确立小型电动车产品标准;制定以降低能耗为导向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给予小型电动车税费优惠。


4、全国人大代表、奇瑞汽车董事长 尹同跃:

推动新能源汽车基础高价值零部件延长在役寿命




新能源汽车实际行驶寿命15万公里就面临淘汰与报废,而这些车型的基础核心零部件系统,如电驱动、电机、电池、铝基车骨架等,仍具有很高的重复再使用价值。建议国家推动新能源汽车基础高价值零部件延长在役寿命工程,将再制造归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应允许整车制造企业回收低续航新能源汽车,经升级改造后视同新车销售。铝合金及复合材料车身以及电池、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应纳入再制造再回收体系。


5、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科院副院长 张兆安:

提高充电桩进出设施全面建设




建议提升充电设施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强大功率充电设施的建设。推动换电设施的建设,建立新能源汽车换电体系,统一换电运营标准。推进新能源汽车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明确新模式下的安全要求及责任界定。持续提供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补贴,涵盖充电及换电设施。


6、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董事长 曾毓群:

要将储能纳入国家能源发展规划




建议提出强化顶层设计,将储能纳入国家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储能的法律地位;建立价格机制,准许电网侧储能纳入电网规划,进入输配电成本核算;完善标准和管理体系,确保储能产业安全可持续发展;建设吉瓦时级大型储能示范站。


7、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董事长 曾庆洪:

政府补贴资金应该向优秀零部件企业转移




建议政府的资金补助应该向核心技术领域及优秀的零部件企业转移,如电池企业、电机控制领域、充电设施等领域。同时应大力开展车联网、无人驾驶技术创新,允许纯电汽车、氢燃料汽车等同步发展、全面开花,同步推动出行领域商业模式创新,鼓励跨行业跨产业合作;引入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


8、全国政协委员、海马集团董事长 景柱:

不应歧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前,主流自主品牌车企多数已掌握插电式混合动力技术,具备大规模推广条件。应对技术指标符合《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要求的插混汽车,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一是取消对插混汽车的政策歧视,在双积分政策、路权、准购权、政府用车采购等方面,给予插混汽车与纯电动汽车相同的待遇;

二是保持免征购置税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是提供政策导向支持与执行保障,鼓励插混汽车用于共享出行和网约车;

四是打破地方保护,取消部分城市设置的地方新能源汽车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目录;

五是鼓励并促进大众消费,对发动机排量小于1.5L的插混汽车免征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