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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企业总动员 新能源汽车下一个阵地在乡村!

发布日期:2020-05-18 浏览次数:3161

在日前举行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咨询委员会会议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科协主席万钢强调,为实现2035规划制定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目标,要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在市场结构调整中扩大产业规模和占比;

二是在集成创新中提升产品性能质量;

三是在开放竞争中实现降本增效;

四是在乡村振兴中拓展市场应用。

其中,农村市场是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的重要突破口。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新能源汽车能借助此轮国家扩大汽车消费和汽车下乡在各地重启的机会,顺利打开农村市场,有望进一步加速市场化进程。




一二线城市饱和 农村市场是新增长点

在乡村振兴中拓展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应用,无疑是当前行业发展的重要课题。经过10余年的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已踏上百万量级,但市场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尤其是限购城市,农村市场还是蓝海。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发布的一组数据显示,纯电动汽车在限购城市的销售比重已经从2016年的41%、2017年的37%降低到2018年的30%。限购区域外的城市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正逐步提升。可见在县乡级市场,新能源汽车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尤其在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地区,小微型电动汽车是有市场的,应该借助汽车再下乡的机会,给农村消费者提供一种新选择。

数据显示,过去几年,低速电动车每年有百万辆的产销量,大部分都销往农村地区。这种无需牌照、不上保险、价格低廉的代步工具在农村地区广受欢迎,在华北平原、山东、安徽等农村地区甚至达到“户户标配”的状态。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研究显示,近年来,随着居民收入增长,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汽车普及率不断提升。农村地区百户汽车保有量已经从2013年的9.9辆,增长至2018年的22.3辆。5年增长2.25倍,增幅可观。

根据农村地区汽车普及率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规律测算,2030年,农村汽车千人保有量有望达到160辆,总保有量可达7000万辆左右;2021~2023年,农村地区汽车累计销量将达到900万辆,将拉动汽车消费5000亿元。

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提升,扶贫力度不断加大,中小城市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近5年年均增幅超过10%,2019年达到1.6万元/人年。中小城市及农村消费者已具备小微型电动汽车购买力。加上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居住密度较低,大多数家庭具备停车和充电桩安装条件,与大城市相比更容易推广电动汽车。